校内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,加快促进青年教师成长,根据学校关于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相关文件精神,落实好2022/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1.2021-2022年期间新入职,且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业教师、实验员和辅导员;
2.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参加助讲培养的人员。
二、培养期限
培养期限为2022年11月—2023年10月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10月17日前将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(附件1),先报送表格电子版给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。沟通确定后,将表格盖章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(教师发展中心四楼)。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:崔蓉(电话:82200320;邮箱:168474746@qq.com)。
(二)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商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,并填写“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表”(附件2),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10月24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报人事处备案,二级学院组织实施。
附件:
附件1: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基本信息表.xls
人事处、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
2022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