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的通知

来源:教师发展中心 作者:李泓冰发布时间:2023-08-18动态浏览次数:13

校内各单位:

为使新进教职工了解学校基本情况,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,尽快适应岗位工作,学校特组织开展2023年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培训对象


参照学校《“青苗工程”项目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2022、2023年期间入职,且未参加过入职培训的教职工。其中教师、辅导员、实验员岗位人员全程参加,其他岗位人员仅参加第一阶段培训。

培训安排

相关要求
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,积极配合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工作,同时培训期间合理安排参培学员工作,避免时间上有冲突。

2.开班仪式于8月22日(星期二)8:30在图书信息大楼一楼明德报告厅举行,参培学员须于8:15前入场完毕。

3.培训期间,参培学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考勤、考核等规定,不得无故缺课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,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请假申请,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。如缺勤学时达到培训总学时30%及以上者,视为考核不合格,不得参加最终结业考试。

4.根据学校《“青蓝工程”项目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请各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及青年教师发展需要,为每位新入职教师聘请一位结对导师,对新教师进行备课、上课、教学资源开发、教学反思、教学方法设计、学术科研等内容提供专业指导。

5.请2023年新进教职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,便于接收培训手册及后续培训通知等,并及时将群名片改为“单位名称-姓名”。

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

2023年8月18日